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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夫妻缘已尽 徐裕馨(1/2)

江南的雨,从来不肯痛快地下。

可它落在她的《兰韫诗草》上,便凝成了一粒一粒的珠。那珠子不是圆的,是碎的,碎成齑粉,碎成尘,碎成她指尖那朵未曾画完的兰花的花瓣。她是徐裕馨,字兰韫,一个从钱塘烟水中浮上来的名字,像一枚被时光磨得发亮的青瓷片,搁在随园十三女弟子的长卷里,搁在袁枚那句“扫眉才子少,吾得二贤难”的赞叹里,搁在西泠拍卖行的精写刻本里,搁在所有读到她的诗、却再也找不到她的人心里。

她是大学士徐本的孙女。

徐本,字立人,号又峰,康熙五十七年的进士,官至东阁大学士,是乾隆朝最受倚重的满汉大臣之一。

徐家是钱塘的簪缨世族,钟鸣鼎食,诗书传家。

可徐裕馨出生的时候,徐家已经不像她祖父在世时那样煊赫了。

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可骆驼瘦了,终究还是瘦了。

她从一出生,就注定要活在祖父的影子里,活在“大学士孙女”

这五个字的阴影下。

那五个字,像一顶镶满了珠玉的帽子,戴在头上,太重了,重得她一辈子都没有抬起过头来。

可她不在乎。她在乎的,从来不是祖父的功名,不是家族的门楣,不是那些虚头巴脑的荣华富贵。她在乎的,只有那卷被她藏在枕底下的、用蝇头小楷一笔一划抄录的《兰韫诗草》。

她嫁给了一个叫程焕的诸生。

诸生,不是进士,不是举人,甚至连贡生都不是。

诸生就是秀才,一个在科举的独木桥上挤了一辈子、连乡试的门槛都摸不到的穷秀才。

程家不是名门,不是望族,只是钱塘城里一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家。

程焕的官职是诸生,芝麻大的功名,在官场上微不足道。

可徐裕馨不在乎。

她在乎的,不是功名,不是俸禄,不是门当户对,而是那个人。

程焕懂她的诗,懂她的词,懂她的心。

他不会写诗,可他读得懂。

她写了新诗,第一个给他看;他读了,不会说“写得好”

,只会说“我喜欢”



就这三个字,够了。

比那些长篇大论的称赞,够一万倍。

她二十二岁那年,嫁给了程焕。

出嫁那天,钱塘下着雨。

江南的雨,从来不肯痛快地下。

可那天的雨,下得很大,很急,像老天爷在替谁流泪。

她坐在花轿里,透过轿帘的缝隙往外看,看到西湖在雨中朦朦胧胧的,像一幅水墨画。

她想起自己小时候在湖边玩耍的情景——那时候她还是个孩子,无忧无虑,自由自在。

可现在,她要嫁人了,要离开徐家,去一个陌生的地方,做一个陌生男人的妻子。

她不怕。

她知道程焕是那个懂她的人,是那个她等了二十二年才等来的人。

她嫁给他,是嫁给爱情,不是嫁给婚姻。

可她没有等到白头。

婚后第三年,她二十五岁那年,程焕病了。他的病来得突然,来得凶猛。先是发热,然后咳嗽,咳血,最后卧床不起。徐裕馨请了最好的医生,用了最好的药,可没有用。程焕的病太重了,药石无效。她守在床边,握着丈夫的手,他的手冰凉,冰得像冬天的石头。她喂他吃药,他吃不下;她给他喂粥,他咽不下。她看着他一天一天地消瘦,一天一天地衰弱,心如刀割。

程焕临死前,握着她的手,说:“这辈子,最对不起的人是你。你嫁给我,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过。”

徐裕馨哭着说:“不要说这种话。我嫁给你,是自愿的。我从来没有后悔过。”

程焕说:“你的诗,写得真好。我死了,你要继续写。不要停下来。”

徐裕馨点点头,说:“我答应你。我不会停的。”

程焕闭上了眼睛,永远地走了。

那一年,她二十五岁。她成了寡妇。她没有再嫁。不是她不想,是她不能。她是程家的媳妇,是程焕的妻子,是程焕孩子的母亲。她不能做对不起程家的事,不能做对不起程焕的事。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诗上。诗是她唯一的寄托,也是她唯一的安慰。

她在《兰韫诗草》中写过一首《哭夫》:

“廿载夫妻缘已尽,一棺长夜恨难平。从今怕向灯前坐,怕见孤影照双星。”

“廿载夫妻缘已尽”

——二十年的夫妻缘分,说尽就尽了。

“一棺长夜恨难平”

——一具棺材,一个长夜,她心里的恨怎么也平不了。

“从今怕向灯前坐”

——从此以后,她怕坐在灯前。

“怕见孤影照双星”

——她怕看到自己的孤影,照着天上的牛郎织女星。

牛郎织女一年还能见一次,她呢?

她再也见不到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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